羞耻感,这种伴随着挫败与无力感的复杂情绪,深深植根于我们的自我意识之中。它的产生,往往是认知评价的结果,而这些最初的认知,大多源自于抚养者的直接引导。
回想童年,我们或许都曾有过光着身子奔跑的纯真时光。但父母的一句“羞羞”,伴随着为我们穿衣的动作,逐渐在我们心中种下了“羞耻”的种子。我们学会了将“羞耻”与不穿衣服联系在一起,认识到在众人面前赤身裸体是一种羞耻的行为。
随着成长,我们开始将“羞耻”与更多的事物相联系。当经验积累,人格逐渐成熟,我们建立起自我认可的认知评价体系。羞耻感,被定义为个体意识到自己违背规则时所产生的痛苦、困窘和羞辱感。这里,羞耻的来源主要有二:一是自我,二是规则的制定者。
在亲密关系中,这种羞耻感尤为明显。一方面,我们自身的人格特质影响着对羞耻的认知与评价。在表达亲密的选择上,我们可能本就缺乏直接和公开示爱的勇气。另一方面,社会环境为我们设定了种种规则。当我们试图改变,以适应他人眼中的亲密关系模式时,往往会因担心外界的评价——“这是在作秀吧?”“真不知羞耻!”——而感到不安。
自我与社会,如同两面镜子,映照出我们内心世界的不同面貌。自我之镜,反映出的是依恋与分离的矛盾。婴儿与抚养者之间的紧密联系,被拓展到成人世界中,形成了安全型、矛盾型和回避型三种依恋类型。安全型依恋的人,如同“打直球”的开朗者,懂得如何爱人,也敢于表达亲密。而不安全型依恋的人,则可能在亲密关系中表现出羞于表达和冷漠的一面。
心理分离,是成长过程中的重要一环。它意味着在情感、态度和行为上逐渐摆脱对父母的依赖,形成独立的自我。然而,不安全的依恋类型可能阻碍这一过程,导致个体在亲密关系中难以适应,产生羞耻感。
社会之镜,则映照出期待与评价的压力。文化对亲密关系有着深远的影响。文学作品中的委婉表白,似乎成为了一种浪漫的象征。但在现代社会中,独立、亲密、坦诚等关键词又被赋予了新的意义。这种矛盾与冲突,使得个体在表达爱意时面临着巨大的心理压力。
一方面,我们担心自己的表达方式不为伴侣所接受;另一方面,我们又害怕社会的负面评价。这种双重压力,让我们在亲密关系中举步维艰,羞耻感油然而生。
要摆脱亲密羞耻,我们不仅需要建立安全的依恋关系,还需要学会隔绝外界纷杂的评价,构建属于自己的认知评价体系。我们要从心底接受一个事实:亲密本身并不值得羞耻。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在亲密关系中更加自由地表达爱意,享受情感的美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