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新闻,谁看了都要说一句无语。
零食商家客服小资,在接待顾客咨询时,收到了一条投诉:
“我买了你们的零食,里面有一只虫子,还有翅膀。”
虽然产品开封了,本着相信顾客的原则,小资按正常流程上报,售后为其办了免单。
可顾客不罢休,说:“我已经吃过了,身体不舒服,你们要赔偿我200块钱。”
小资一开始没同意,但顾客说不赔偿就要在网上曝光他们,并且永不删除恶评。
没办法,小资汇报上级,最终还是为这位顾客办理了赔付手续。
随后的日子里,类似的投诉不断出现:
包装都开封了,消费者拒绝寄回所谓的问题商品,出现的异物越来越稀奇,有的甚至是卖家连名字都叫不出的虫子,还有生产环节完全不会出现的东西,比如钢丝球……
事情越闹越大,企业安排质检人员彻查生产和品控环节。
查完确认所有环节一切正常,而且顾客发来的虫子,根本不可能在他们这个地区出现。
于是,客服部门梳理了两年多来的相关索赔,查出了十几个下单的账号,覆盖天猫、京东、拼多多等主流电商平台。
他们把这些信息制作成一张张关系图表,才发现这些账号虽然收货地址和电话不一样,但存在交叉使用。
有了这些关键线索,商家立即报警。
警方排查后,锁定了山东20岁的在校大学生袁某。
在袁某的宿舍,还发现了一些保存好的虫子。
这些是他特地买来,准备放到食品袋里找商家索赔的“工具”。
两年内,他敲诈了43次,前后一共获赔7800多元。
从心理学角度分析这个人,袁某可能具备以下特征和动机:
欺骗和敲诈欲望:袁某可能对于欺骗和敲诈有一定的兴趣和欲望。通过制造虚假情况、提出不合理要求,并以曝光恶评威胁商家,他能够从中获得经济利益和满足感。
利益驱动:袁某可能因为个人利益而进行敲诈行为。通过频繁索赔和获取赔偿,他能够获得一定的经济收益,甚至可能成为他的一种非法获取财富的手段。
缺乏道德观念:袁某可能缺乏道德观念和责任感,对于伪造虫子、制造虚假索赔等行为没有道德上的约束。他可能将个人利益置于他人权益之上,不顾他人的损失和商家的经济负担。
探索和刺激需求:袁某可能对于探索新的刺激和冒险有一定的需求。通过敲诈行为,他可以测试商家的反应和系统的漏洞,并享受到被发现和追捕的刺激感。
心理满足和权力欲望:袁某可能从敲诈行为中获得心理上的满足感和权力欲望的满足。通过威胁商家、掌握他人的经济利益和声誉,他能够感受到一种控制和支配他人的满足感。
其实爱占小便宜和贪婪是两回事,虽然二者都是索取,但细节上是不同的。贪小便宜是人的本性,程度多少不同而已。
而贪得无厌的人没有适可而止的观念,他们的贪心就像蒲松龄笔下的狼一样,前狼止而后狼又至,没有满足的时候。让对方吃点肉,再挨上一刀,就是让对方适可而止的好办法。
虽然爱占小便宜和贪婪不是什么优点,但不代表这个人就一无是处了。人是很复杂多面的,试着去发现别人的闪光点吧,或许你会发现世界会美好很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