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韩国电影《绿夜》,入围柏林电影节引发很大关注。
不是因为电影多么好看,而是主演很不一般。
范冰冰。
那个女人回来了。
年过40,但美艳不减。
作为劣迹艺人,范冰冰想要重回内地荧幕,应该是不可能了。
但有说没了范冰冰,是内娱损失的。
甚至还有要求范冰冰回来整顿内娱的。
简直好笑。
娱乐圈难道已经烂到,需要一个偷漏税8亿的艺人来拯救了吗?
8个亿是什么概念? 一个月薪6000元的普通人,不吃不喝存1000年,不及她的十分之一。
曾经人人喊打,如今跪求复出,再怎么颜值即正义,也不该是非不分到如此地步。
范冰冰复出引起的这场狂欢,背后真相是明星们道德底线的大面积崩坏。
每天塌房的明星故事,比连续剧还要精彩。
天价片酬、吸毒嫖娼、逃税代孕……
就像拆盲盒似的,一天一个新罪犯。
就连曾经的那些优质偶像,也很难不受到这种浮躁的侵染。
被吐槽一场演唱会让伴舞唱半场的周杰伦;
李荣浩一首《乌梅子酱》被骂上热搜。
你很难想象,一个拿过金曲奖的歌手,竟能写出“风吹过你的头发,我好喜欢”这样的低幼歌词。
因为信任而去购买产品的普通百姓,烂脸的烂脸,上当的上当。将自己辛辛苦苦赚来的血汗钱,喂养了贪得无厌的饿狼。还有那些因为盲目相信明星的公信力,而去加盟微商品牌的粉丝们。
张庭的案件里,到现在还有许多人,从几万到几十万的投入没有追回。当初为了加盟费,不少人都是倾家荡产,不惜卖房卖车。
但最后,却是竹篮打水一场空。
有关“失德艺人”的复出问题,向来备受争议。
撇开道德问题,犯错的人是否有改过自新的机会?
每个人都会犯错,只是或大或小的问题。假设一个裁缝犯了欺诈罪而受到刑罚处分,没人会不准他出狱后仍旧从事裁缝这个职业,这是他用以谋生的技能。
但这又涉及到“明星”这个职业的特殊性,因为明星的私生活是摊在公众面前被检视的,而如今也越来越多的明星上真人秀,主动拿自己的私生活来赚钱。更是有大把的明星大卖夫妻、情侣CP人设,共同获利。
或者此时我们该做一些区分:明星、偶像、演员、歌星、艺人等,各种称呼背后似乎代表了不同的群体,但又无法真正明确将之区分开来。于是为了不同粉丝“客群”,明星也会将自己打造成符合粉丝需求的“人设”——于是明星的行为确实不再是个人行为,而成为一种集体行为——至少流量明星如是。
既然如此,明星确实应该为自己的行为负责,因为成就他的是背后的粉丝,这就像一种共生。
那么流量明星以外呢?我们追星到底追的是什么?他们的演技?他们的歌声?他们的颜值?他们的品行?他们看似美丽的人生?
法律面前没有特殊公民,越是公众人物,越须洁身自好。依法纳税是义务,如果仍有人哀之而不鉴之,结果也是凉冰冰。
只要有一个人,得到了宽容。
那么那些本就道德败坏的明星们,只会更加肆无忌惮。
当明星们的底线无限降低,最终损害的是谁的利益?
是每个普通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