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三,指的是介入别人婚姻家庭之人,在别人有婚姻家庭的情况下还介入的人。那么,什么程度才算当了小三呢?
小三的定义,既有法律定义,也有学术定义,以及民间定义。
(1)法律定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事政策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3条规定,因第三者介入而导致离婚纠纷,首先要分清是非责任,对有过错的一方和第三者介入或喜新厌旧而离婚的,处理财物时应照顾无过错一方和子女利益。
(2)学术定义
在学术界也存在对如何认定“第三者”有争议,但并未见明确对“第三者”的概念本身提出疑义的。有人建议将“第三者介入”的概念改为通奸姘居,但并未取得各界人士的公认。
(3)民间定义
第三者是爱情小说及家庭伦理故事恒久的元素,他(她)的角色有可能是陌生人或任何亲属、朋友。
小三的类型可以分为日久生情的同事类型、寂寞空虚的离异或已婚类型、以及文化水平不高的金钱类型。
(1)日久生情的同事类型
如果老公是老板、上司,最容易与女下属容易发生婚外情,这种现象在当今已蔚然成风。因为工作的时间可比在家里长,他们也是日久生情,是各取所需的结果。
(2)寂寞空虚的离异或已婚类型
离婚的女人做小三,是因为上一段遭遇小三后不幸婚姻带来的后遗症,让她有报复心理,因此做小三来作为报复;霍尊因为她不甘心第二次会失败,能把别人的老公抢过来会让她们觉得“宝刀未老”。
(3)文化水平不高的金钱类型
她们没有文化水平不高,做小三很简单的一个原因就是为了钱,一旦男人不给钱、少给钱,她们就会登门耍泼。
从以上定义可以看出,小三的定义可以从法律、学术以及民间的角度来认定,但最重要的是要分清是非责任。只有介入别人的婚姻家庭,并且介入的行为导致了离婚纠纷,才能算是当了小三。只有当这些条件都满足的时候,才能算是当了小三,才能够被合法认定为小三。
总之,什么程度才算当了小三?小三的定义是介入别人婚姻家庭之人,在别人有婚姻家庭的情况下还介入,而且介入的行为导致了离婚纠纷,才能算是当了小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