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6日,女子正带娃散步,迎面走来的猥琐男当街猥亵女子。
据了解,事发地为潮汕。视频可见,该女子正在带娃散步,迎面走来一男子。
光天化日之下,朗朗乾坤,没想到这名男子见四下无人,将邪恶的手伸向女子。
两个小孩吓得哇哇大哭,一时不知道怎么办,女子哭喊求救,被男子追逐并推倒在地,还不停地撕扯该女子衣物。
正巧一辆面包车路过,两名男子见状迅速下车,将“变态男”一把推开,另一名红衣男子路过也放下车辆跑了过来。女子被救之后整理好衣服,带上小孩迅速离开现场。
后面有网友发表声明,嫌疑人已经被警察抓住,初步原因可能是男子患有精神疾病。
在日本,猥亵罪包括强制猥亵罪、公然猥亵罪、猥亵物颁布罪等。
所谓强制猥亵罪,指的是使用暴力和胁迫等手段进行猥亵行为,比如强行脱去受害者衣物等。
我们用同样的案件
来分析“恶魔是怎样形成的”
01
缺乏同理心为其主要心理特征
据调查结果显示,一个人缺乏同理心,就不会感觉到别人的痛苦。猥亵侵害被告人因为存在生理的断层线,缺乏同理心。他们无法感受到受害者的痛苦,因此会为自己的罪行辩解开脱。
案例一中的被告人李某某以“捉小鸟”为名将被害人骗至无人处实施奸淫,案例二中的被告人王某某说他只是摸一下小孩,不会打骂、恐吓小孩,因此不会对他们造成实质性的伤害。这些人在对受害者实施伤害时,同理心完全被蒙蔽了,这通常会加速他们暴行的情绪循环的一部分。
02
强奸犯罪的心理成因
从人性的角度来说,强奸犯罪的发生与一个人想释放自己的性欲望有直接关系,他们在与异性交往上存在更多焦虑,更强烈的主导态度和较高的自我性欲感受。
某些强奸犯可能有早年家庭暴力经历,发生性行为较早,甚至曾经有被性侵害的经历,由被害者成为施害者(案例一的被告人自主陈述幼年有被性侵的经历)。
强奸犯具有冲动性和攻击的人格特质,这使得他们更容易产生性心理变态,自控能力差,反社会特质也更明显;他们易受本能驱动,倾向于选择容易接触儿童的工作或环境,从而使犯罪行为更加隐蔽。
03
猥亵侵害被告人的性格特征
有调查研究表明,性侵害或猥亵被告人性格特征的描述主要集中在“内向”“话少”“孤僻”“朋友少”“懦弱”“自卑”“自闭”等。
此类人群在生活与工作中由于自身条件(低文化、低收入等)的影响极易遇到挫折,而内向、自卑等性格特征使其形成压抑自己愤怒情绪的倾向性,而长期的情绪压抑则可能导致聚集在潜意识的愤怒、委屈等发展成为强烈的冲动而导致外显的犯罪行为的发生。
此类人群在对自己的人生不幸与挫折寻找原因时,往往将失败归因于社会对自己的不公平,从而产生强烈的怨恨情绪,这些消极情绪对其实施犯罪行为起着激发作用。
强奸及猥亵被告人更容易主观选择比自己弱小很多的儿童去释放负性情绪,满足自己无比强大的幻想,拥有操控他人的能力,缓解社会角色失败所带来的不良体验。
同时也想提醒各位女性朋友,出门在外要注意自我保护,尽量避免或不走僻静的道路,注意一些可疑的人尾随,不要让一些好色之徒乘虚而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