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起乐基儿,大家对她的印象都停留在她是“天王嫂”三个字之上。
这位天王嫂,早已在2012选择与黎明离婚,距离他们离婚也已经10年了。最近的她又被网友撞见晒出了近照。
画面中的她身穿碎花连衣裙,脸部线条圆润,身材看似与过去的火辣性感有所不同,但整个人的状态依然自信阳光。他们的往事早已随着大家找到各自的幸福之后模糊了起来,但不得不承认的是,那些年他们都爱得轰轰烈烈,最后这份爱又逐渐归于平静。
2000年,乐基儿与黎明相识,给黎明的网站做模特。
她的气质中有舒淇的风情,也有二十多岁的青春和健康,因为脸蛋也有点酷似舒淇,所以从出道伊始就被称为“小舒淇”。
乐基儿性格直爽,做模特时会主动承认自己隆胸,从A到C,做过的事就是做过,十分坦诚大胆。
乐基儿比黎明小14岁,在和黎明爆出恋情之前,在娱乐圈几乎是“查无此人”的状态。
突然爆出的这位“新女友”,让媒体们防不胜防。然而在黎明这边看来,他却很坦然。在被媒体问到对方是一个什么样的人时,黎明很大方地回应:
“她是我喜欢的人。”
不仅亲自打理她的事业,花了2亿给乐基儿创业开公司。还时常一掷千金,为乐基儿购买豪华游艇,价值4000万。
送对方顶级跑车,价值超千万的宾利,还有购买国外的物业。
港媒报道,黎明前前后后为乐基儿花了7个亿。
能够看得出,黎明对这段恋情是真的上心。在恋爱了几个月之后,他们在2008年官宣结婚,婚礼在马尔代夫举行,浪漫且奢华。
可在婚后,幸福生活并没有如期待般地上演。
据媒体报道,婚后乐基儿如果要出去玩,需要每天晚上12点前按时回家。可这样的约束,和乐基儿自由随性的性格完全相悖。乐基儿喜欢逛夜店,开party,玩到嗨时还会不顾外界的目光与异性接触。
明当然是爱乐基儿的,但爱并不足以跨越两人的思想观念和追求的生活方式的差异。两人越来越不合,对彼此的抱怨越来越多。
一言以蔽之,甲之蜜糖,乙之砒霜。
黎明与乐基儿的婚姻,仅仅维持了4年就以失败告终,双方官宣离婚以“生活理念”不合为由。
这之后,黎明几乎从不提起乐基儿。
“合则聚,不合则去”,做不到,就离场。
这大概是对于婚姻来说,最适合秉承的态度和立场了。
一个只知道接受付出却从不回应的对方,在爱情里就像一个黑洞,会吞噬掉你所有的期待与精力,从前你看他就像天上的星星,闪一下就会让你开心很久,可现在那颗星星灭了,你的爱情也随之熄灭。
爱情的本质其实是热爱一种生活,而生活的本质却是互相妥协与迁就。
两个人想要在一起,那多多少少都会在一些事情上有所放弃,一个人的时候生活是一种加法,而两个人的生活则需要做减法。
井蛙不可以语于海者,拘于虚也;夏虫不可以语于冰者,笃于时也;曲士不可以语于道者,束于教也。
体面的结束,其实是一种圆满。如果做不到,尚且给自己保留一点尊严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