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要先爱自己再爱别人。 今天突然想明白了这句话,有时候你悲天悯人,觉得自己有义务去帮助每一个落难的灵魂,想成为能温暖它们的存在,去爱别人。 可唯一不能被关怀的,不能触摸到的,竟是你自己。 我们都喜欢会和真正的好人交朋友或成为亲密的关系,如何判断一个人是不是真正的好人,可以了解他会不会真正的爱自己,会爱自己的人他才会爱别人。。。。。。
周国平
一个不爱自己的人,既不会是一个可爱的人,也不可能真正爱别人。他带着对自己的怨恨到别人那里去,就算他是去行善的吧,他的怨恨仍会在他的每一件善行里显露出来,加人以损伤。受惠于一个自怨自艾的人,还有比这更不舒服的事吗?
对自己人生的责任心是其余一切责任心的根源。一个人惟有对自己的人生负责,建立了真正属于自己的人生目标和生活信念,他才可能由之出发,自觉地选择和承担起对他人和社会的责任。我不能想象,一个在人生中随波逐流的人怎么会坚定地负起生活中的责任。实际情况往往是,这样的人把尽责不是看作从外面加给他的负担而勉强承受,便是看作纯粹的付出而索求回报。
在有些人眼里,人生是一碟乏味的菜,为了咽下这碟菜,少不了种种作料,种种刺激。他们的日子过得真热闹。太热闹的生活始终有一个危险,就是被热闹所占有,渐渐误以为热闹就是生活,热闹之外别无生活,最后真的只剩下了热闹,没有了生活。
凡心灵空间的被占据,往往是出于逼迫。如果说穷人和悲惨的人是受了贫穷和苦难的逼迫,那么,忙人则是受了名利和责任的逼迫。名利也是一种贫穷,欲壑难填的痛苦同样具有匮乏的特征,而名利场上的角逐同样充满生存斗争式的焦虑。所以,一个忙人很可能是一个心灵上的穷人和悲惨的人。
做事和交往是否顺利,包括地位、财产、名声方面的遭际,也包括爱情、婚姻、家庭方面的遭际,往往受制于外在的因素,非自己所能支配,所以不应该成为人生的主要目标。一个人当然不应该把非自己所能支配的东西当作人生的主要目标。一个人真正能支配的唯有对这一切外在遭际的态度,简言之,就是如何做人。人生在世最重要的事情不是幸福或不幸,而是不论幸福还是不幸都保持做人的正直和尊严。我确实认为,做人比事业和爱情都更重要。不管你在名利场和情场上多么春风得意,如果你做人失败了,你的人生就在总体上失败了。最重要的不是在世人心目中占据什么位置,和谁一起过日子,而是你自己究竟是一个什么样的人。
人生最美好的享受都依赖于心灵能力,是钱买不来的。钱能买来名画,买不来欣赏,能买来色情服务,买不来爱情,能买来豪华旅游,买不来旅程中的精神收获。金钱最多只是获得幸福的条件之一,永远不是充分条件,永远不能直接成为幸福。
西方人文传统中有一个重要观念,便是人的尊严,其经典表达就是康德所说的“人是目的”。按照这个观念,每个人都是一个有尊严的精神性存在,不可被当作手段使用。对于今天许多国人来说,这个观念何其陌生,往往只把自己用做了谋利的手段,互相之间也只把对方用做了谋利的手段。
贪与不贪的界限在哪里?我这么看:一个人如果以金钱本身或者它带来的奢侈生活为人生主要目的,他就是一个被贪欲控制了的人;相反,在不贪之人,金钱永远只是手段,一开始是保证基本生活质量的手段,在这个要求满足以后,则是实现更高人生理想的手段。当然,要做到这一点,前提是他确有更高的人生理想。
一个只想被人爱而没有爱人之心的人,其实根本不懂得什么是爱。他真正在乎的也不是被爱,而是占有。爱心是与占有欲正相反对的东西。爱本质上是一种给予,而爱的幸福就在这给予之中。许多贤哲都指出,给予比得到更幸福。一个明显的证据是亲子之爱,有爱心的父母在照料和抚育孩子的过程中便感受到了极大的满足。在爱情中,也是当你体会到你给你所爱的人带来了幸福之时,你自己才最感到幸福。
在爱与孤独之间并不存在此长彼消的关系,现实的人间之爱不可能根除心灵对于孤独的体验,而且在我看来,我们也不应该对爱提出这样的要求,因为一旦没有了对孤独的体验,爱便失去了品格和动力。在两个不懂得品味孤独之美的人之间,爱必流于琐屑和平庸。
美是无法占有的,一个雄辩的证据便是那种娶了一个不爱他的漂亮女人的丈夫,他会深切感到,这朝夕在眼前晃动的美乃是一种异在之物,绝对不属于他,对他毫无意义。这个例子也说明了仅仅根据外貌选择配偶是多么愚蠢。
同情,即人与人以生命相待,乃是道德的基础。没有同情,人就不是人,社会就不是人呆的地方。人是怎么沦为兽的?就是从同情心的麻木和死灭开始的,由此下去可以干一切坏事。
所以,善良是最基本的道德品质,是区分好人和坏人的最初的也是最后的界限。愿所有朋友都能好好的爱惜自己的人生,爱惜自己的生命,拥有了爱的我们才能去爱别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