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7月份,郴州女子王某与男子谢某确定恋爱关系,2018年9月非婚生育儿子小天。2018年11月,两人因感情破裂分手。2019年,谢某与女子小丹结婚。在抚养过程中,王某多次向谢某要取小孩子的抚养费用,后自认为生活困难产生了将小天卖给他人抚养的想法。
2020年6月10日中午,王某通过中间人介绍收养人的方式,在汝城县某酒店房间与来自岳阳平江的收养人何某夫妇等人商量收养小天一事,最终何某等人给了王某人民币8万元及小天的外婆一个红包。
未婚先孕谁之过?未婚先孕者有哪些心理特点?
之所以出现未婚先孕的情况,多是因为婚前性行为不当导致的,在没有结婚生子打算的前提下进行性生活,就容易出现未婚先孕的情况。而未婚先孕,受伤的肯定是女性,很多女性因为无法承受心理压力,出现轻生现象。
未婚先孕除了避孕措施不到位之外,现在越来越多的女人从理念上能够接受做单身妈妈,其原因也大多归结于对婚姻的不信任感和对男人的失望情绪。既然以往生育的庇护处——婚姻也是一幢风雨飘摇的破茅屋,那么索性舍掉这个庇护,让生育成为女人自己的事,不是更好?但是未婚先孕需要承担的心理压力远远高于想象,建议女性们要爱惜自己,婚前性行为一定要注意避孕。
王某和谢某在没有物质生活保障的情况下生育了孩子,又没有对孩子负起应负的养育责任,在责任感淡漠的背后,他们的心理又是如何?
1、安逸心理。首先是安逸心理占首位,责任意味着多干事,冲在前,处处起带头作用。而不担责任,则可自由自在,随心所欲,自己想怎样就怎样,没人干涉,没有压力,一身轻松,多么安逸啊,睡觉都香。
2、畏惧心理。一旦面临困难,面对责任,面对承担后果,马上暴露出畏惧心理,对自己的能力,学历,知识,背景都认为达不到要求,不敢面对,畏手畏脚,放不开胆量,自认为比人家不过,采取退让态度。
3、弱小心理。对自己缺乏认识,缺乏信心,总认为自己还不够优秀,不够强大,不够资格来承担某方面的责任,表现出不自信,流露出弱小胆怯心理。
4、自私心理。怕担责任的人,是自私的表现,对自己的事,尽心尽力,对集体的事,漠不关心,能推则推,怕做的不好而引起后果,还是逃避为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