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底“同性恋”是不是心理障碍?这个认定得基于一定的条件,不能一刀切。
新闻背景:暨南大学出版社出版的大学教材将同性恋归为“心理障碍”,引起女大学生西西在2016年以产品质量纠纷为由起诉该出版社以及书籍销售平台。目前,案件3次开庭延期,原告西西表示将坚持下去。
我没有看过教材,不知道教材上是怎么说的。但对于这件事,我是这样认为的。
1,心理障碍的认定,有一定的标准。所以,不能仅仅因为性取向的问题,就认定为心理障碍。这其实很好理解,人有七情六欲,喜恶不同,不能因为一个人的特殊癖好,或者大众不接受的喜好,就认定心理障碍。得结合更多的参数或者表现去认定。
2,得看“同性恋”是否被社会接受。社会接受,或者大家认同其合理存在,那也不能归于心理障碍。如果说,同性恋违背公序良俗,对社会产生很大的负面影响,被绝大多数人反对,存在会有危险性。大家都不认为这种现象是正常的,那么可以归为心理障碍的一种表现。
3,得看同性恋者自身是否自我接受。如果自己觉得没有问题,除了这个性取向的问题外,并没有什么不正常,那也不能认定是心理障碍。如果说,他自己都觉得自己有问题,或者这种取向的问题困扰着他,影响着他的一些行为,这些行为在别人眼里严重不正常,那么可能是有心理障碍,但就这也不能说是同性恋都有心理障碍。
总之呢,这是一个颇有争议的认定。严格起来说,就是有障碍,也是性取向上的或者性心理上的与常人不同,而非心理上的心理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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